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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有罪!”就在周遭的空气变得愈发凝重时,七号把右手往桌上一拍,“我投‘有罪’!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本是想借此转移众人的注意力,免得这帮家伙一念之差就引发一场大混战,不料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也投‘有罪’。”一直没发表意见的十二号随即就附和了他,把右手摆到了桌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HO~这是唱得哪一出啊?”兰斯看破了七号的意图,但十二号怎么想的,他就不懂了,故而看向了后者念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只是把事情想清楚了而已。”十二号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十二号是一名四十岁左右的白人男子,看起来比杰克还年长几岁;他留着短发、两鬓已有些斑白,其皮肤非常粗糙,面部的轮廓和长相都透出一种刚毅的气质——他就像是一件饱经风霜的冷兵器,整个人都透出一种硬朗的粗粝感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刻,他之所以投“有罪”,的确如他所说,是因为他“想清楚”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七号的投票虽是无心,但十二号却因为那一声“有罪”而得到启发、下定了决心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世上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,思考的方向和模式也都不一样,但在今天这场“审判”上,无论这十三名陪审员各自是怎样想的,最终都将殊途同归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呵呵,有意思,那我也投个‘有罪’呗。”兰斯谈笑间就把手放到了桌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之前说大家一起随便投个‘无罪’的人也是你,现在又改了。”一号斜视着兰斯道,“你这样的人最让人头疼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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