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她离开了,离开了那个曾相濡以沫却让她疲惫不堪的“丈夫”,投入了我这个看似平凡、甚至有些猥琐下流的“凡人”怀抱。

        用她苦修维持的美艳姿容与丰腴肉体,成为我的妾,任我亵玩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是满意的,极为满意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这里,她获得了清晰的权责边界,获得了稳定的资源和庇护,获得了“母亲”身份的认可(即便儿子不认)。

        她遵守契约,履行义务,内心安宁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不爱我,正如庙会那夜所言,我不是她心目中行动力强、顶天立地的英雄形象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她“满意”这样的夫君——不争不抢,提供所需,让她享受到踏实安稳的“权利”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么,履行包括陪葬在内的“义务”,她也无怨无悔。

        更遑论与我这般“癞蛤蟆”交合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只是义务的一部分,哄我开心亦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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